黑龍江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監管 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

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筑市場監管的通知》,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,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長效機制,為信用良好、專業技術能力強、管理水平高的建筑業企業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,促進全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。

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,加強資質資格動態管理。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,每年動態核查的比例不低于在本地區注冊企業總數的20%。加強建筑市場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業績核查,查處利用虛假業績升級資質的行為,對涉及偽造中標通知書、合同文本、竣工驗收資料的,及時移送公安司法部門調查處理。加強注冊人員事中事后監管,整治“掛證”行為,保證注冊人員在崗履職,對注冊單位與社保不一致的,撤銷其注冊許可,對違規使用“掛證”人員的單位視情節記入不良行為記錄或列入建筑市場“黑名單”。加強注冊人員執業行為管理,對不履行注冊人員義務、簽署虛假文件、超范圍執業等違法違規行為,依法依規從嚴進行上限處罰。

加強工程項目承發包管理,完善招投標監管機制。增加優質工程、標準化工地等施工能力方面內容在評標中的分值比重,引導企業應用新技術、新工法,增強爭先創優意識,提高施工管理水平。細化建設工程串標投標行為認定辦法,提高線索排查實效,對參與串通投標企業限制進入市場直至吊銷資質證書。實行招投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登記制度,制訂從業人員配備標準和從業規范,切實提高代理質量,保證招投標活動規范運行。

建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電子化監管系統,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手段,鎖定涉嫌圍標串標企業,凈化招投標市場,為信用良好、綜合實力強的企業打造良好環境,優化社會資源配置。建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直接發包管理系統,強化對直接發包項目的單位資質、項目人員承建資格和施工能力的監管,規范直接發包行為,保證確定的建筑業企業具備與工程項目相匹配的能力。

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,推行施工過程結算。嚴查“建設單位對法院已判決及仲裁機構已裁決仍未按時支付工程款,已辦理竣工結算但未按合同約定或相關規定期限支付工程款,工程已竣工但以各種理由拖延工程結算工程款,未按規定撥付人工費(工資款)進入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”等行為,對拒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,列入建筑市場“黑名單”,對拖欠工程款1年以上的建設單位不批準新項目開工。

全面推行施工現場信息化管理平臺,嚴格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、農民工工資銀行代發制,加強施工現場人員及質量安全節點管控,提升施工單位現場管理水平。對拒不使用管理平臺的,限期整改,未能整改到位應予以停工,情節嚴重的列入“黑名單”,限制其市場行為。

加強建筑市場信用管理,嚴格落實工程擔保制度。利用銀行保函、保證保險和擔保書代替投標、履約、質量和農民工工資保證保障金,通過銀行機構、保險公司和擔保公司等第三方風險防控機制,監督參建主體守信履約情況,規范市場行為,防范和降低工程建設領域風險。落實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,建立拒不落實擔保制度“黑名單”。

建立綜合信用評價體系。全面采集企業工商、稅務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、市場行為、質量安全等方面信息,研究制訂建筑業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管理辦法,量化“兩場”(建筑市場與施工現場)行為,建立健全動態評價機制,客觀評價企業資質、履約、管理和施工能力,并將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到工程承包發環節。

加強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,加大查處力度。加強行政處罰的執行力度和行政管理約束力,對群眾舉報投訴、媒體曝光和上級轉辦等重點案件線索,認真開展調查,依法予以處理,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和媒體關切,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,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,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,保證處罰到位、執行到位。

實施聯合懲戒,嚴格執行建筑市場誠信行為公示制度。對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、惡意拖欠工程款、拖欠農民工工資、轉包掛靠、違法分包、“掛證”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,引導市場各方主體重視誠信記錄,選擇守法誠信的合作者,同時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互通,加大對違法失信建筑業企業和注冊人員的聯合懲戒。